学峰小说 > 其他小说 > 装穷影后与她的冤种总裁 > 第68章:庭审旁听
起诉陆明辉、孙主管及三家自媒体名誉权侵权案,在立案三个月后首次开庭。案件关注度高,但法院严格控制旁听席,只允许原被告双方亲属、媒体代表(需持证)及少数经申请核准的公众入场。林晚和陆景琛作为原告,出庭是必须的,但可以选择不坐在原告席,而在旁听席就坐。他们选择了后者。
开庭前半小时,法院外已经聚集了不少媒体和闻讯而来的民众。林晚和陆景琛从地下车库直接进入法院内部通道,避开人群。在休息室,陈律师做最后沟通。
“今天的庭主要是法庭调查和举证质证。我们提交的证据共七组四十三份,包括公证书、银行流水、审计报告、孙主管的询问笔录、专家意见等。对方律师可能会重点攻击两点:一是孙主管证言的可信度,因为他本身是污点证人;二是我们主张的经济损失数额的计算依据。我们已经准备了补充说明。另外,陆明辉本人今天会到庭,他目前取保候审状态,但涉嫌刑事犯罪部分不影响民事案件审理。”
“他会认罪吗?”林晚问。
“民事部分,他可能会承认部分事实,但会强调是‘下面人操作’,他‘不知情’。刑事部分,他肯定不认。不过,今天的庭审重点是民事侵权,刑事部分由检察院另案起诉。”陈律师看了看表,“时间到了,我们进去吧。”
审判庭不大,庄严肃穆。旁听席分左右两侧,左侧是原告方相关人员及媒体,右侧是被告方。林晚和陆景琛在左侧第一排坐下,旁边是杨姐和刘伟。对面,陆明辉在律师陪同下走进来,他穿着深色西装,脸色灰败,眼神避开这边。孙主管没出现,他作为证人,将在后续庭审中出庭。
九点整,法官入席,敲响法槌。
“现在开庭。原告陆景琛、李晚诉被告陆明辉、孙志强(孙主管)及第三人棱镜文化等名誉权侵权纠纷一案,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
陈律师起身,清晰平稳地念完起诉状。诉讼请求包括:判令各被告在全国性媒体及网络平台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两千五百万元;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接着是被告答辩。陆明辉的律师起身,答辩意见很简短:承认星辉资本与孙主管之间存在五十万资金往来,但属于“正常业务推广费用”,对孙主管利用该款项进行诬告的行为“不知情”;对“棱镜”等自媒体发布文章的内容“不知情也未授权”,原告主张的经济损失“与被告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且数额虚高”。三家自媒体的律师答辩也大同小异,强调“已尽合理核实义务”,属于“舆论监督”,不构成侵权。
法庭调查进入举证质证环节。陈律师逐一出示证据,并说明证明目的。举证到第三组,即孙主管的询问笔录及他承认收受星辉资本五十万的银行流水时,陆明辉的律师提出异议。
“审判长,这份询问笔录是孙志强在涉嫌诬告陷害一案中的供述,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其证言真实性存疑,且与本案民事纠纷无直接关联,不应作为本案证据采纳。”
“审判长,该份证据恰好证明了被告陆明辉与孙志强之间存在资金往来,且孙志强明确指认该款项用于对原告李晚进行不实举报,是本案侵权行为的源头和关键。与本案具有直接关联性。至于其真实性,法庭可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陈律师反驳。
“异议不成立。该份证据可以作为本案证据,证明力由本庭综合认定。”法官敲槌。
质证持续到中午休庭。下午继续。陈律师出示了“初心”公司因举报事件导致的品牌价值评估报告、客户解约损失、额外公关支出等证据,用以支撑经济损失索赔。对方律师逐项质疑,认为损失计算“夸大”“因果关系牵强”。
举证质证环节结束,进入法庭辩论。双方律师围绕“被告是否存在主观过错”“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损失数额的合理性”展开激烈辩论。陈律师逻辑严密,引用了多个类似判例。对方律师则反复强调“不知情”“无直接因果关系”。
辩论接近尾声,一直沉默的陆明辉突然举手,要求发言。法官准许。
陆明辉站起来,看向审判席,没有看旁听席的任何人。
“审判长,我承认,星辉资本给了孙志强五十万。但我并不知道他用这钱去诬告李晚。我给他钱,是因为他手里有一些……关于陆氏集团旗下其他公司的内部资料,我想买下来。至于他后来做了什么,我完全不知情。我愿意为管理不善向李晚道歉,也愿意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我没有指使他诬告,这一点,我问心无愧。”
他的声音不高,但清晰。旁听席一阵轻微骚动。
陈律师立刻举手。
“审判长,被告陆明辉刚刚承认了与孙志强之间存在五十万非常规资金往来,这与孙志强的证言吻合。但关于其‘不知情’的辩解,与资金用途、后续举报信内容与星辉资本自身税务问题曝光时间点的高度关联性等事实明显矛盾。我方申请法庭对此予以重点审查。”
“本庭已记录在案。双方还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双方律师均表示没有。法官宣布法庭辩论终结,进入最后陈述。
陈律师做了简洁有力的最后陈述,重申诉求。对方律师也做了常规陈述。
法官敲槌。
“本案庭审结束。鉴于案情复杂,本庭将择期宣判。现在休庭。”
休庭后,陆明辉在律师陪同下快步离开,没有看任何人。林晚和陆景琛也起身,准备从内部通道离开。这时,一个中年妇女从旁听席后排冲过来,被法警拦住。是陆明辉的妻子,林晚的三婶。
“林晚!景琛!你们非要逼死他吗?他已经认错了,也答应赔钱了,你们就不能给他留条活路?非要让他坐牢你们才满意?”女人哭喊着。
林晚停下脚步,转身看着她。
“三婶,我们走的是法律程序。三叔做错了事,法律会给他公正的判决。至于坐不坐牢,不是我们说了算,是法律说了算。”
“法律法律!你们就是仗着懂法欺负人!都是一家人,至于闹到法院吗?”
“三婶,”陆景琛开口,声音平静但有力,“如果今天被诬告的是您,被损害的是您一手创立的公司,您还会说‘至于闹到法院’吗?一家人,更应该守规矩。三叔犯错,接受惩罚,改正错误,以后还是一家人。但包庇纵容,不是为他好,是害他,也是害陆家。”
女人愣住,捂着脸哭起来。陆明辉的律师过来,把她劝走了。
走出法院,外面阳光刺眼。媒体围上来,但被安保隔开。两人快速上车。
车上,陈律师说。
“陆明辉最后那段‘问心无愧’的发言,可能是想博取法官同情,把责任推到孙主管身上。但法官是专业的,会结合全案证据判断。从今天的庭审看,法官对我们提交的证据采信度较高,尤其是资金流水和举报信时间线的证据链很完整。对我们比较有利。”
“刑事部分呢?”陆景琛问。
“刑事案检察院已经提起公诉,下个月开庭。那个案子证据更扎实,偷税洗钱的数额巨大,他很难脱罪。民事部分,我们胜诉的概率很大,赔偿数额可能会酌情调整,但道歉和赔偿责任应该跑不掉。”
“嗯,辛苦。”
林晚看向窗外。法院庄严的建筑在后退去,街上车水马龙,一切如常。一场庭审,改变不了世界,但能维护一个人的清白,一个公司的名誉,以及,某种叫做“规矩”的东西。
这就够了。
晚上,林晚收到苏月的信息。
“李晚老师,庭审我看了网络文字直播。您和陈律师很棒。法律,真的是有力量的。我更加坚定了要走的路。谢谢您。”
林晚回复:“加油。路还长,一步一步走。”
她放下手机,看到陆景琛在书房处理邮件。笑笑跑过来,爬上她的腿。
“妈妈,你今天去法庭了吗?”
“嗯,去了。”
“是和电视里叶晴阿姨一样吗?”
“有点像,但妈妈不是法官,是去听法官审案子。”
“那坏人受到惩罚了吗?”
“法官要再想一想,过段时间才会告诉大家结果。”
“哦。那妈妈,你会难过吗?”
“为什么难过?”
“因为坏人是你叔叔呀。”
林晚抱紧女儿。
“妈妈不难过。做错事的人受到惩罚,是对的。这能让以后想做坏事的人知道,做坏事会有后果。这是好事。”
“嗯!妈妈说得对!”笑笑似懂非懂,但用力点头。
陆景琛处理完邮件走过来,坐在旁边,搂住她们母女。
“累了?”
“有点。但心里踏实了。”林晚靠在他肩上,“该做的都做了,剩下的,交给法律,交给时间。”
“嗯,交给法律,交给时间。”
窗外,夜幕降临,华灯初上。
一场庭审结束了。
但生活的庭审,还在继续。
而他们,会一直在一起,面对所有。

温馨提示:方向键左右(← →)前后翻页,上下(↑ ↓)上下滚用, 回车键:返回列表

上一章|返回目录|下一章